中秋節是月圓人團圓的重要日子,也是法定的國定假日,但若此段期間公司剛好遇到訂單趕不完、廠商不出貨…等,想必老闆頭痛也會苦了員工。但如果員工同意配合中秋節上班,薪水要怎麼算呢?
根據勞基法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也就是說老闆要求員工在國定假日加班,除了照給當天的工資外,要再加發一倍的工資,或者經勞工同意可以選擇補休。
以下面2個例子來看
若老闆沒有依規定發給加班費,恐會遭處2-100萬的罰鍰,提醒老闆們拚經濟的同時也不要忘記發給員工們的加班費要符合法令規定喔!
這麼重要的資訊,趕快傳給您身邊的老闆朋友們以免受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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