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當人才變成麻煩 [列印本頁]

作者: 萬惡的人力資源主管    時間: 於2017-08-08 14:16    

當人才變成麻煩

萬惡的人力資源主管部落格| 作者:wjchang

 

有時候,HR的工作的邊界是很模糊的,比方說,當員工的工作影響到生活、或是生活影響到工作的時候,身為人力資源工作者,我們應該怎麼拿捏這中間的界線?

最近因為一件事情,我忽然想起一個多年前的慘痛經驗。那是以前任職的公司發生的故事,那時公司有一位A主管,在公司的績效表現出色、對待部屬也一直是用授權而非命令的方式、加上為人風趣幽默,其實還頗得部屬和其他公司同事的欣賞,他已經結婚,有二個小孩,不過我知道他的婚姻狀況有一些問題,因為偶爾就會在一些公司外的聚餐活動中聽到A主管抱怨他的太太;然後公司也有一位B小姐,工作中規中矩,不是特別出色的那一種員工,不過交待給她的工作卻也絕對令人放心,B小姐也已經結婚,也有二個小孩,我也知道B小姐的先生一直都有外遇,二個人時有爭執,和B小姐比較要好的一些同仁幾乎也都知道這件事情。當然,從來不曾有任何人來抱怨他們的家庭生活影響到工作,既然這樣,我也沒有必要干涉員工的私生活。

這個故事的一開始,有一個行政職出缺,這個職務直接向A主管報告,於是我就和我們部門裡的同事在考慮有誰可以優先內部轉調,然後我考慮到B小姐,我就提出來問我同事的看法如何。結果她支吾其詞了半天,最後告訴我說「你知不知道A主管和B小姐有很好的私交?」說真的,我從來沒有聽說過這個事情,我的同事繼續說「我知道他們有時候會通電話聊天,有時候如果B小姐需要到公司外面去處理一些公務時,A主管偶爾會開車送她...」好吧,我知道了,不過他們是交情比較好的好朋友呢,還是他們真的有什麼特別的關係?我同事搖搖頭表示不知道,我沒有繼續追問下去,但是說真的,我也因此推薦另外一位小姐去接任那個職缺,整件事情也就畫下句點。

故事說到這裡,我猜大家都知道我要講什麼了。基本上我們公司並不規範所謂的辦公室戀情,甚至於我們就有男女同事因為一起工作久了,後來結為夫妻的例子。只要工作上沒有衝突,我個人一直都是比較樂觀且輕鬆地看待這一類的事情;可是婚外情呢?我是說,如果員工有婚外情,公司又會怎麼處理?這一點都不容易回答,我們公司曾經發生過男性同仁和女性同仁談戀愛,然後這位男性同仁「劈腿」,而且是和公司裡的另外一位女性同仁發生關係,被原來交往的那位女性同仁當場發現,結果戰火延燒到公司來。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很多公司會設法杜絕辦公室戀情的原因何在,不過說真的,那些文化比較自由、或是比較重視員工隱私或私人權益的公司,大概都不會願意規範這一類的行為,畢竟公司關注的重點應該是員工的績效而不是員工的私生活。

好吧,如果員工還沒有結婚而且同時跟一個以上的異性 ( 或同性 ) 交往,我們很難介入這樣的問題當中;那如果員工是結過婚而且還有其他外遇的對象呢?如果員工沒有結婚可是他或她是其他人的情夫或情婦呢?我只是想說,如果我們把這條線一直向後退,最後我們就一定會碰到這一點:如果結了婚的員工跟公司內的其他人有婚姻以外的關係呢?

故事還沒有說完。就在那之後又過了半年左右,有一天上午我到公司上班,我們部門的其中一位同仁很尷尬地走到我的座位前面對我說:「老闆,昨天B小姐的先生痛毆了A主管一頓...」

用一句很極端的外國俗諺來說明這個簡單的道理:「你活著的方式會決定你死去的方式」。我忽然發現,公司所作的一切決策,很多都會影響到員工的行為,然後最後公司或多或少得承擔一部分的後果。當公司決定不允許任何辦公室戀情的存在的時候,公司可以確保不會有任何員工和員工之間因為感情問題影響到工作績效;反過來看,當公司的立場是相信每一位員工的EQ和處理私人生活的能力的同時,公司當然就得面對萬一有同仁的EQ不好或是處理這一類的問題不夠成熟而導致的風風雨雨。我們今天都還沒有談到,很多比較美式管理的公司會把私生活當作是人格的判斷依據,沒有結過婚的人的一切私人交往都還只是交往,有了婚姻關係就相當於許下了一個承諾,哈佛管理學院有一個人力資源管理的個案就是類似的情境,談到公司的執行長有情婦,而董事會和人力資源主管則被迫要去面對這些問題,比較值得注意的地方是那個個案研究中,有好幾位專家都指出,公司應該重新思考:那些連對家人的承諾都會背叛的人是否值得信任?不過我的經驗是,歐商公司則比較把這些事情當作是員工私人的問題,公司多半只會私下要員工自己注意自己的行為。

有一種想法是,早在我一開始知道他們可能有私交的那個半年前,我就應該要對他們進行道德勸說...可是,每一個人都可能會有幾位那種有私交的同事,或是也有可能順路送其他同事回家,我到底應不應該去對每一個可能發生問題的同事道德勸說?說真的,我以前曾經作過類似的事情,不過那位接受道德勸說的同事對於我的談話感到氣憤,因為他覺得自己的行為光明磊落,而且我沒有資格因為他和一位女同事一起吃飯就大驚小怪,後來我們還為此有一點點心結;然後,如果半年前我去道德勸說,可是他們並沒有因此收斂他們的行為,最後A主管還是被毆打,我也許會面對一個更艱難的處境,我在半年前就知道了這件事情,但卻沒有積極地介入處理,會不會因此,公司將更難面對A主管的妻子和B小姐的先生呢?

對員工私生活的問題,我個人過去一向認為只要不傷害到公司,其實我不想要過問員工的私生活,可是怎麼樣叫做不傷害到公司?這比較像是一條連續的線,很難選擇從哪一點把這條線切開來。聖經有一句話叫做「漸漸挪移帳棚」,是指個人對於不道德的行為一開始沒有採取堅壁清野的做法,結果後來逐漸麻木,最後再也無法堅持自己的道德標準。對於公司裡的員工,會不會其實,公司在第一時間沒有作出嚴格的處置,員工最後就會漸漸挪移帳棚呢?我不知道...

如果你是HR主管,或是想像一下你是HR主管,你又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呢?

 

 

 

本文由萬惡的人力資源主管部落格授權轉載,原文於此





歡迎光臨 518熊班 (https://www.518.com.tw) Powered by 518.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