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歡迎來到518! []  [註冊]
VIP季繳方案限時優惠中
職場討論區 > 人事管理 > 管理故事:一台破碎機
發表文章 回覆文章
1  到第
標題: 管理故事:一台破碎機
  • 求職達人juju
  • 樓主
  • 發表於2009-09-28 13:39

這是我在模塑集團工作的時候看到的一件事情,之後想起來感觸頗深,


今天拿到這裏講述給大家,希望大家聽了之後也能有所收穫。


一次,集團公司新招收了一批大學生,他們入職後被分配到各分公司工作。


學機械製造的小王被分配到了一家專門生產塑膠加工機械的子公司。


上班第一天,子公司的張總經理召見小王。簡單交流之後,張總對小王說:


“給你十天時間,你去造一台破碎機吧!”


小王說:“好的!”然後就離開了張總的辦公室。


 


剛從學校畢業的小王其實根本就不知道破碎機是個什麼東西,更不要說去親手造一台了!


可他已經答應了張總,而且他在張總面前接受這一任務時表現出來的鎮定連他自己都感到吃驚。


現在擺在小王面前的只有兩條路可以選擇,一是:按時造一台破碎機出來;二是:離開公司,另謀他就。


可小王是好不容易才找到這樣一份工作,怎麼能輕易放棄呢?於是他決定十天之內一定要造一台破碎機出來。


 


小王首先向公司的老員工打聽破碎機是個什麼東西,大家告訴他集團公司內部從事注塑的分公司都有這種機械,是用來粉碎回料的。


於是小王來到一個注塑車間,跟車間主任說自己是機械製造公司的,公司準備製造破碎機,張總讓來這裏瞭解一下破碎機的情況。


聽他說完,車間主任便帶著小王走到一台機械旁,告訴他這就是破碎機,正好今天車間檢修,小王可以有一天的時間分析它。


用一天的時間,小王完全弄清了破碎機的原理,並對所有的部件作了分析,關鍵部位都畫了草圖。


回到公司以後,小王來到生產部,與相關人員一起分析了哪些部件自己可以生產,哪些部件需要外協,


哪些部件可以直接在市場上採購。然後,小王根據分析結果,將需要公司自己生產的部件都畫了圖,


交生產部下達生產計畫;將能夠在市場上直接採購到的部件交採購部作計畫進行採購;


將需要外協的部件交技術部核實後,自己想辦法聯繫外協企業


 


一個星期過後,所有部件都到齊了,小王從生產部調了兩名工人與自己一起裝配破碎機。


也就在接受任務第九天的時候,小王真的造出了一台破碎機,試機效果良好。


張總站在破碎機前興奮不已,他說:“這小夥子行!”


之後,小王就進了公司技術部,不久便成了技術部的骨幹!


 


這件事情令我深有感觸的地方有兩個,一是:小王在接受任務的時候沒有絲毫的遲疑,而且沒有向領導提出任何條件與疑問,企業最需要這樣的員工,老闆最喜歡這樣的員工。


二是:張總敢於把這樣一項任務交給一位剛畢業的大學生也是需要一些魄力的。充分信任下屬在這件事上得到了充分的體現,正是在這種充分信任的基礎上,小王才能圓滿地完成了任務,並向大家展示了自身巨大的發展潛力。看來,不僅小王這樣的員工是老闆最喜歡的員工,而且張總這樣的老闆也是員工最喜歡的老闆!”


 


 

分享到: plurk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 訪客
  • 二樓
  • 發表於2009-10-05 17:26

不為失敗找理由, 只為成功找方法!!  好文章~~ 收蔵了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 訪客
  • 三樓
  • 發表於2009-10-23 14:45

嗯~但一般人 很難這樣子去想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 訪客
  • 四樓
  • 發表於2009-11-29 19:22

張總敢於把這樣一項任務交給一位剛畢業的大學生也是需要一些魄力的。充分信任下屬在這件事上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


剛好路過以下為個人關點


張總充分信任<張總測試員工能力


張總應有信心面對失敗成本,且張總也許有信心扭轉讓結果不會失敗,才能充分授權


事件過程經驗重於機械研發成功


小王的確是幫上司解決問題的好下屬,認為小王成功最重要的是


 執行力


 態度與溝通 力


才能由無到能用得有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 訪客
  • 五樓
  • 發表於2011-07-03 11:28
Way to go on this essay, heelpd a ton.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 訪客
  • 六樓
  • 發表於2011-07-03 16:55
此回覆違反規定,已被管理員刪除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 訪客
  • 七樓
  • 發表於2011-11-29 21:45
此回覆違反規定,已被管理員刪除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 訪客
  • 八樓
  • 發表於2011-11-30 02:02
此回覆違反規定,已被管理員刪除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 訪客
  • 九樓
  • 發表於2011-12-04 07:11
此回覆違反規定,已被管理員刪除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 訪客
  • 十樓
  • 發表於2011-12-04 18:34
此回覆違反規定,已被管理員刪除
引用 | 回覆 | 轉寄 | 複製連結
【舉報】
1  到第
我已閱讀並同意「518討論區聲明

請輸入驗證碼 驗證碼 看不清?

你現在是匿名發表, 登入 註冊

關閉


請先登入...


請先登入...


請先登入...




恭喜註冊成功



關閉


1.本討論區上的主題與內容皆不代表518的立場。張貼言論請遵守相關法律規範,並符合本版的主旨。

2. 會員在發表文章前,請確認所發之內容未侵害到他人的著作權、商標、專利等權利。如因會員所發文章而產生的版權法律責任將由會員承擔。

3.會員必須同意不在討論區發表任何具有偽造詐欺的、誹謗的、錯誤的、辱駡的、粗俗的、有害的、騷擾的,淫穢的,褻瀆的、性別導向的、威脅侵犯他人隱私的、或者違反任何法律法規等資訊。若遭檢舉發現,518有權自行刪除,情節重大者將取消該會員之資格。

4.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518不負管理之責。

5. 所有會員皆須遵守以上原則,不同意者請勿在此發表言論。